第一次感覺到社會的不溫柔,是在工作中被同事搶了功勞,白白沒了兩千塊錢的獎金。當時不敢吭聲,默默地咽下了這個委屈。但后來慢慢明白,在關系到自己利益的事情上妥協,其實是很吃虧的下下之策。 01
上周在某寶買了東西,收到貨后感覺不合適,便申請了七天無理由退款。當時把東西寄出去就沒管了,好幾天后才想起來忘了填單號,打開一看退款已經自動關閉。我查了快遞單,貨品已被賣家那邊簽收。于是我就找賣家溝通,說明了情況,表達了歉意,并請求處理方法。對方沒有及時回復,我也就下線了。
第二天打開一看,收到的回復卻是:“在的呢親,有什么可以幫到你的嗎?”我又重新解釋了一邊,回復還是“在的呢親?!?/span>
第三次,賣家才讓我重新申請一下退款。“退款理由”選項里沒有“七天無理由退款”,我就選了“缺件/少件”,并在留言處解釋了。第二天打開一看,被拒絕了,理由是:買家未提供任何憑證。我便問賣家要選什么選項才可以通過,收到的回復又是:“在的呢親?!?/span>我:……超級無語,想著東西也不貴,一百來塊錢要不就算了。但寄回去的快遞費都花了我18塊錢啊,下次再遇到這樣的事情怎么辦? 正當我看著手機發愁的時候,注意到退款頁面有個“急速維權”按鈕,我就一口氣把前因后果寫在了“維權意愿”里,并上傳了兩張物流的截圖。11:04發起的維權,11:09上傳的截圖憑證,11:10的時候,消息顯示賣家同意了我的申請,退款成功。天啊,這也太快了吧,折騰了幾天都沒有解決的事,現在幾分鐘就搞定了??! 后來仔細一想,“急速維權”就是申請某貓介入,賣家是靠這個平臺吃飯的,而且我的理由很充分,他能不給我退款嗎?先前我勢單力薄,他們也就無所謂怠慢了。
人的本性是趨利避害的,這個社會的規則就是吃硬不吃軟。經驗告訴我們,協商沒有辦法解決的事情,就采取強制手段吧。因為只有當對方感到了危險,才會把你的利益當回事。
02
一位朋友的第一份工作,是在上海的某寫字樓寫性病廣告。實習一個月后,朋友深刻的感覺到那份工作與自身職業規劃的不符,打算走人。
他找到當時帶他的主管,跟他說了自己要離職的想法。主管卻說:你別走了,過陣子我就升你為我們公司的首席文案(咯咯咯,當時他們整個公司,就兩個文案)。朋友說:不行,我一定要走。
然后等著他的,就是公司的其他領導輪流給他做思想工作,不讓他走,甚至拿工資來威脅,所以前前后后協商了一個多星期,都沒有結果。
于是朋友只好搬出了《勞動法》: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條規定:試用期內,員工可以隨時辭職,而公司應當清算工資。試用期員工辭職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。他早就提出辭職,如果公司還不讓他走,那就是違反《勞動法》,他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。
朋友把這份資料連同自己的辭職信一同遞給了主管,主管看傻眼了,當即就批了朋友的離職申請,于是他第二天就解放了。
社會的真實情況就是:老虎不發威,很容易被當成病貓。“軟”的行不通的時候,一定要找到“硬”的東西去對抗,有些時候只有“硬碰硬”,才能贏得尊重。
03
社會沒那么簡單,也沒那么殘酷,只是作為一個生活在當今社會的人,我們都需要懂得:別輕易放棄自己的利益,受到威脅的時候要敢于亮出自己的底牌。你完全可以強勢一點,讓對方明白你也不是好欺負的! 福瑞格正能量分享,我們始終堅持做正能量企業。 |